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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租赁商品房提取公积金条件

发布时间:2023-10-31 14:00:11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太原公积金提取条件,太原公积金提取,太原租赁商品房提取公积金条件

内容简介

租赁商品房需要满足的条件是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住房;住房公积金账户无冻结无担保;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持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提取的额度是六城区范围内的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提取

租赁商品房

需要满足的条件是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住房;

住房公积金账户无冻结无担保;

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持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提取的额度是六城区范围内的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提取金额合计每年不得超过22000元,三县一市范围内的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提取金额合计每年不得超过7000元。

拓展: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答:(一)借款人在申请贷款之日前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以上(含6个月)。

(二)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三)具有中心认可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等用于自住住房消费的证明。

(四)借款人须有稳定的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所提供家庭收入的60%;家庭收入可采用增加辅助还款人的方式补充。

(五)能够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

(六)借款人信誉相对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