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隰县10月13日开展区域核酸检测(附龙泉镇采样点)

隰县10月13日开展区域核酸检测(附龙泉镇采样点)

发布时间:2023-01-15 00:11: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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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根据县疫情防控领导组统一安排部署,决定在县城区范围内开展一次区域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采样时间10月13日8:00一13:00二、采样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县城各社区指定的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三、检测对象1、隰县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根据县疫情防控领导组统一安排部署,决定在县城区范围内开展一次区域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10月13日8:00一13:00

二、采样方式

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县城各社区指定的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

三、检测对象

1、隰县城区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幼儿园和中小学教师及学生除外。

2、集中隔离点隔离人员、居家隔离人员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按照疫 情防 控要求进行检测,不参加现场采样。

3、72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人员,请自行计算间隔时间,联系网格员报备,不参加现场采样。

四、全员核酸要求

1、为避免长时间排队等候,请大家错峰错时按照网格员引导到核酸采样点采样。

2、检测前,请提前申领出示核酸检测码或出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3、在采样点,请按照引导有序排队,并照顾好老人和孩子,前后保持1米线间隔,全程佩戴口罩,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防止交又感染。

4、久病卧床者、行动不便者、孕妇、婴幼儿及有困难的居民,可与社区网格员联系,安排上门采样服务。

5、请自觉遵守各项疫 情防 控规定,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6、区域全员核酸检测期间,便民核酸采样点暂停采样。

7、对不参加本次全员核酸检测的居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请广大居民自觉主动参检,对无故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的,将赋黄码管理。

8、参加核酸检测人员即采即走,不得在核酸采样点逗留。

衷心感谢广大居民的理解、支持,让我们万众一心,共同守护家园平安,坚决打赢疫 情防 控阻击战!

附件:龙泉镇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区域划分安排表

龙泉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