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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县2021年度慢性病报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1 17:21: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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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平遥县医疗保障局关于2021年度慢性病报销的通知平遥县医疗保障局定于近期开展2021年度的慢性病报销业务,请互相转告,从速办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报销范围1.晋中市外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慢性病门诊费用;2.晋中市内因医保系统停机等原因

平遥县医疗保障局关于2021年度慢性病报销的通知

平遥县医疗保障局定于近期开展2021年度的慢性病报销业务,请互相转告,从速办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范围

1.晋中市外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慢性病门诊费用;

2.晋中市内因医保系统停机等原因未在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直接结算的慢性病门诊费用。

二、报销时需携带的手续

1.本人慢性病门诊诊疗证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社保卡非建行卡的提供建行卡复印件);

3.与慢性病相关的门诊发票、处方、检查报告单、清单(门诊票据不全的需提供清单),请注意核对票据上的姓名与慢性病本、身份证是否一致。

三、办理时间

1.职工医保: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10日(周六日除外);

2.城乡居民医保:2021年12月6日—2021年12月20日(周六日除外)。

四、办理地点

1.职工医保:平遥县行政服务中心607室;

2.城乡居民医保: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五、注意事项

1.2021年票据只限本年度报销,过期作废,不做年度结转,过期未报者视同自愿放弃本年度慢性病待遇;

2.12月份的慢性病额度请于报销办理时间截止前使用(职工:12月10日前,居民:12月20日前),以免影响报销。

平遥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