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内来返平遥县人员有序流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领导组各成员单位、各道路交通疫情防控检查站:根据晋中市疫情防控办《关于省内来返我县人员有序流动的通知》(市疫情防控办函【2022】170号)文件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太原市来返平遥县人员,持健康码绿码、行程卡(包括带星号)显示14天内无省外旅居史的可正常有序流动。
二、其他地市来返平遥县人员,持健康码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卡显示14天内无省外旅居史的可正常有序流动。
三、货运车辆继续参照省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1号文件执行。
四、各公路卡口、交通场站、机关单位、住宅小区和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通过扫场所码的方式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同时严格执行测温、佩戴口罩的常态化防控措施。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和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的来返我县人员,按照相关政策落实分类管控。
五、疫情防控政策根据省市要求和疫情形势变化随时调整。
平遥县新冠肺类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示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