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480号)
鉴于全国、全省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综合研判,决定自10月15日起至10月31日前,全市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调整为3天1轮全覆盖。(各县具体情况以属地公告为准)重点人群仍按规定频次进行检测。
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好主体责任,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切实把疫情防控“四要素”(测温,扫验场所码、健康码、行程码,查验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戴口罩)执行到位。体温偏高、健康码异常,无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未戴口罩的,一律不得进入上述单位或场所。
城乡群众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外出时要做好个人防护,进入公共场所要主动配合各项查验工作。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核酸检测且造成不良影响甚至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晋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