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17 11:06: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运城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通知,运城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运城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持续更新)
内容简介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根据省、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预报,结合市气象局、驻市专家团队会商研判,自1月18日晚间起,受逆温、静稳等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区域扩散条件持续转差,空气质量将达到中度及以上污染。为做好此次污染过程应对,切实轻污染程度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根据省、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预报,结合市气象局、驻市专家团队会商研判,自1月18日晚间起,受逆温、静稳等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区域扩散条件持续转差,空气质量将达到中度及以上污染。为做好此次污染过程应对,切实轻污染程度,降低污染影响,经研究决定,自1月18日2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预警,“1+5”重点区域工业企业按照红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执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现将管控要求通知如下:
一、健康防护措施
1、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建议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2、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停止户外教育教学活动或采取弹性教学。
3、市卫健委督导医疗卫生机构合理调整全市医疗救治力量,满足市民在重污染天气期间的就医需求。
二、建议性污染排措施
1、建议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2、各级党委政府机关、市直部门、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等工作人员上下班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4、建议企事业单位实行错峰上下班;
5、停止举办各类大型户外活动。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一)工业企业
工业企业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一厂一策”实施方案》执行或按照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进行停限产。城市中心城区以及周边辖区范围内电厂、集中供热单位确保大气污染治理设施高效稳定运行。预警发布前已停产的企业不得在应急响应期间复产。
强化重点企业驻厂监管,综合用电监管、污染源在线监测等方式,确保工业企业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二)移动源
加大中心城区和建成区过境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辆的管理,优化通行措施。各入城口执法人员要坚守岗位,引导过路柴油货车绕路行驶,严格通行证管理,严禁国四及以下重型柴油车辆驶入中心城区“禁限行区”。
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除外)。
(三)扬尘源
停止道路工程、建筑工地和房屋拆迁等各类土石方作业,对重点工地实行驻工地监管。
加大城市道路保洁力度,防止道路扬尘污染。主要交通干线增加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条件下),确保城市主干线清洁不起尘,实行专人负责,确保街道道路清洁卫生;所有施工工地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在全部苫盖的基础上,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四)城市面源
建成区范围内建筑工地、市政工程禁止喷涂和建筑粉刷等使用有机溶剂的作业、禁止户外焊接作业。
运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8日
猜你喜欢 换一组
热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