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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郊区体制内人才回流安置单位+相关待遇

发布时间:2023-07-28 02:10:05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阳泉市郊区体制内人才回流政策,阳泉市郊区体制内人才回流,阳泉市郊区体制内人才回流安置单位+相关待遇

内容简介

安置单位及相关待遇本次回流人员一律安排到郊区所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公务员(参公人员)服从区委安排,根据工作需要到相应单位任职;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基本对等安排到相应事业单位工作。符合《阳泉市郊区青年优秀人才奖补办法(试行)》《阳泉市郊区人

安置单位及相关待遇

本次回流人员一律安排到郊区所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公务员(参公人员)服从区委安排,根据工作需要到相应单位任职;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基本对等安排到相应事业单位工作。符合《阳泉市郊区青年优秀人才奖补办法(试行)》《阳泉市郊区人才公寓配置办法(试行)》等规定条件的回流人员予以享受相关政策。

选调程序

(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将毕业证(含认证报告)、学位证(含认证报告)、身份证、资格证原件,《公务员登记表》《阳泉市郊区体制内回流人员信息表》《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本人所在单位同意选调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iaoquhuixiang@163.com(此次人才回流工程在本年度内不设时间限制,可随时报名,分批推进)。

(二)区委人才办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协商确定拟接收单位,拟接收单位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并择优选调,按相关程序办理选调手续。考察主要采取查阅干部档案,到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及曾经工作过的单位听取介绍(全面了解其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廉洁自律等情况)等方式进行。

(三)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后,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组织安排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示无异议的拟调人选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回流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咨询电话:0353-567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