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讯

朔州市规范低速电动车管理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1 20:10:01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朔州市规范低速电动车管理,朔州低速电动车管理,朔州市规范低速电动车管理通知

内容简介

朔州市公安局 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朔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规范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告为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朔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

朔州市局 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朔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规范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朔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规范我市低速电动车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中低速电动车主要指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二、低速电动车销售企业或个人应履行告知消费者“机动车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的义务。

三、对超范围经营、销售不合格电动车、虚假宣传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四、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根据我市道路交通实际,确定以下路段为严管路段,严管路段低速电动车违规上道路行驶的依法处罚。

严管路段:鄯阳街(开发路至马邑路)、开发路(鄯阳街至古北街)、民福街(平朔路至开发路)、张辽路(滨河路至市府街)、朔神路(七里河村口至古北街)、马邑路(滨河路至古北街)、振华街(平朔路至开发路)、文远路(振华东街至振武东街)。

五、严禁驾驶低速电动车违规从事经营性载客或货物运输,违者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处理。

六、对拒不执行本通告,阻碍、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等行政机关依法执行公务或借机聚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行为,由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希望广大市民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行驶条件的低速电动车,并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2169122。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朔州市局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朔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8月8日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本站对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网友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kuyisokefu@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