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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材料

发布时间:2023-08-10 13:11:09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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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太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材料:1.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双面复印,若无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原件2份);2.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拓展:山西补充养老保险领取条件:年满65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已享受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

太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材料:

1.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双面复印,若无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原件2份);

2.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

拓展:

山西补充养老保险

领取条件:

年满65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已享受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补充养老保险待遇。

已年满65周岁,并享受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居民,可不用缴费,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直接按月领取补充养老保险政府补贴(出口补)待遇,有补缴保险费意愿的,可以一次性补缴,最长补缴年限不超过15年,补缴费用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至65周岁;

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在缴费期亡故的,停止缴费;

已开始领取补充养老保险待遇亡故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补充养老保险待遇。

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